自2015年11月1日起,本市建筑施工企業在辦理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業務時,應按照《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管理辦法(試行)》(京建法﹝2015﹞15號)文件要求,到北京城建科技促進會提交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材料,參加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。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不合格,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,將不予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。
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材料包括:
1.《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申請表》和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管理制度;
2.企業承建項目臺賬及項目考評結果;
3.企業主要依據《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》(JGJ/T77)等進行自評結果;
4.企業近三年內因安全生產受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獎懲情況(包括通報批評、行政處罰、通報表揚、表彰獎勵等);
5.企業承建項目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及處理情況。
相關文件及表格可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官方網站下載,